那么......什么地方出错了?
证据收集
从一开始,就有涉及证据收集的问题。 位于妮可-布朗家门上的一枚重要的血腥指纹在首次找到时没有被适当收集并输入监管链。 虽然最早到达现场的警探马克-福尔曼在他的笔记中记录了这枚指纹,但没有采取进一步行动来保护它。
接替福尔曼的警探显然从未意识到这枚指纹,最终,它被遗失或销毁,从未被收集。 其他证据项目也从未被记录或输入保管链,这给人的印象是在现场进行的法医收集工作很草率。
控方有专家证人作证说,证据经常被错误处理。 对关键证据拍照时,没有标尺来帮助测量。 物品被拍下后,没有标记和记录,因此很难,甚至不可能将照片与现场的任何特定区域联系起来。 独立的证据被装在一起,而不是放在一起。警察甚至用屋内的毯子盖住了妮可-布朗的尸体,污染了尸体和周围的一切。 除了糟糕的证据收集技术外,现场的草率操作也造成了更多的血鞋印。洛杉矶警察局比肇事者更多的是在后面。
确保证据的安全
在整个调查过程中,证据的保管存在问题。 在一个证据瓶中,大约有1.5毫升O.J.辛普森的血液被认为丢失了。 洛杉矶警察局无法反驳 "丢失血液 "的观点,因为没有任何文件证明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多少参考血液作为证据。 抽血的人只能猜测他抽取了8毫升;只有6毫升可以证明。是由洛杉矶警察局负责的。
更为重要的是,这些血迹并没有立即作为证据上交,而是在进入监管链之前被随身携带了几个小时,这使得人们可以猜测这1.5毫升的血迹可能在何时以及如何消失的。
当人们发现一些证据被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更改时,洛杉矶警察局仓库和实验室的安全也受到了审查。 辛普森的野马车在扣押场时至少有两次被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妮可-辛普森母亲的眼镜在洛杉矶警察局的设施中时有一个镜片丢失。
一个栽赃的问题
不仅有许多人声称证据在警察实验室中处理不当,而且还有人声称证据被放置在犯罪现场。 由于警察局没有关于辛普森血液的适当收集文件,有人认为警察将辛普森失踪的血液放置在关键证据上和谋杀现场的关键区域。
辩护小组称,在犯罪现场采集的血液样本中发现了EDTA。 EDTA是实验室使用的血液固定剂(抗凝血剂),与采集的血液混合。 辩护小组称,如果带有辛普森血液的证据显示有EDTA的痕迹,那么这些血液必须来自实验室,这意味着它是被栽赃的。
然而,EDTA也是一种自然存在于人类血液和化学品(如油漆)中的化学物质。 当时,还没有现成的测试来区分天然和污染的EDTA或血液中EDTA含量的差异。 一些人认为,EDTA的阳性结果可能是由于用于进行测试的设备被污染。
性格问题
当福尔曼侦探被指控为种族主义者并被指控栽赃时,他被控方抹黑。 当被问及他是否在辛普森案中伪造警方报告或栽赃时,他援引了第五修正案中反对自证其罪的权利。 福尔曼被指控栽赃关键证据,用辛普森的血液污染它,并伪造警方记录。 在富尔曼的书中说,他甚至一度被指控杀害了妮可-布朗和罗恩-戈德曼本人。 这使他在调查中接触到的任何东西都受到审查。
了解法医科学
See_also: 皮特-罗斯 - 犯罪信息控方团队未能克服的一个主要障碍是缺乏有关法医的知识和理解,特别是相对较新的DNA科学。 陪审员同意,DNA证词难以理解,因为专家证人无法用陪审团能够理解的术语说明他们的证据。
See_also: 林赛-罗汉 - 犯罪信息这种对关键证据的不理解使得证据基本上没有用处;甚至一些经验丰富的律师也发现科学证词是不可理解的。 据报道,DNA证据显示,在尸体附近发现的一些血迹来自除辛普森之外的任何人的可能性是1.7亿分之一。 在辛普森的袜子上发现的血迹可能来自除辛普森之外的其他人的机会。第二天在辛普森家门口发现的辛普森的野马车内的血样与辛普森和两名受害者的血样同样吻合。 按照今天的标准,这样的证据本应导致案件的公开和关闭,但当时却没有说得足够清楚明白。
在对O.J.辛普森的审判中发生了什么,导致他被无罪释放?
陪审团的作用是听取案件的双方意见(检察官和被告)。 陪审员必须一致决定有罪或无罪。 无论结果如何,陪审员必须认为他们的决定是排除了合理怀疑的。 在本案中,这一点尤其难以实现。 在开始时,公众已经受到辛普森作为职业足球运动员的可爱和明星效应的影响。改变这种最初的看法将是艰难的。 虽然大量的证据肯定提供了足够的证据,但警察工作的草率所带来的疑虑足以成为一个窗口。 此外,一些陪审员后来承认,该判决是对1992年罗德尼-金被殴打事件中白人警察被无罪释放的报复。
关于O.J.辛普森案件的更多信息可以在这里找到。